据11月29日消息,近日,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上海地铁发生的事故。
2024年7月11日早高峰期间,一名女子在乘坐上海地铁一号线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,蹲在车内。
地铁进站时发生晃动,站在女子身边的一名男子因没能握住扶手,不慎摔倒,压在女子身上。
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,经检查鉴定为腰椎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2025年2月18日,女子将地铁公司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,索赔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27万元。
她认为,地铁公司未能保证地铁平稳运行,未能有效控制客流,导致该男子没有扶手可拉,最终摔倒压伤。
法院审理认为,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预见在人群密集处蹲坐会增加被踩踏、擦碰或砸伤的风险,因此其自身确实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。不过,法院同时指出,考虑到当时车厢的环境,女子的蹲下行为并未达到对自身安全严重不负责的程度,属于“一般过失”,而非地铁公司声称的“重大过失”。
最终,法院判决地铁公司承担70%的责任,赔偿女子15万元;女子本人承担30%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