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本网11月20日消息,山东高院近日公布一案。
据悉,一天深夜,一名男子与朋友喝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。
行驶至某路口时,摩托车突然失控打滑,人车重重摔倒在地。
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,但因伤势过重,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
随后,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,发现事发路面上有一块溢出物。
随后调取监控视频发现,当天三辆带有侧板的卡车两次经过路口,每次转弯时卡车右后部均溅出大量液体。
经对该三辆货车的车主进行传询,确定洒落物为海水加海蜇。交警部门认定,男子系酒后超速驾驶,且未确保安全,应承担主要责任,但路面存在的海蜇洒落物亦是导致车辆打滑的诱因之一。法庭模拟实验还原现场后,确认水母残留物会形成粘膜,导致轮胎打滑。
最终,法院判男子担主责,货车车主、同桌饮酒者及道路管理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。